特殊困难病人服务规范及程序
时间: 2023-06-07 浏览量:
1. 残疾人是指盲人、聋哑人、肢残需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的病人,或其他需照顾的肢残病人,老年人是指本人就诊的70岁以上老人,有特殊困难的病人是指严重兴奋、冲动或木僵或意识不清等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病人。
2. 导医及护士要及时发现上述患者,在上述病人(或家属)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,或出现严重兴奋、冲动、自伤、自杀者,应及时安排人员给予帮助。
3. 设立绿色通道,优先挂号、优先分诊、优先就诊、优先处置
注:只限于普通门诊
4. 服务流程: